合同成立的地点按照以下方式确定:
1、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2、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3、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4、合同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5、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二条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四百九十三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