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2016年我有四亩半可耕地承包给别人种植。2018年,由于道路建设政府(耕地负责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以租代征的形式征用,现在被浪费了。怎么解决?

征地补偿
2023-01-31 08:14: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在征地时,有土地权属纠纷的,建议向当地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申请处理,避免耽误征地拆迁补偿
  • 处理以租代征的方式是:可以向人民起诉确认该合同违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土地租赁合同应当无效,同时要求政府部门返还土地。如若政府部门强行占地拒绝归还,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返还土地。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   
    一、经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
      
    二、发包方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己经成熟的。
      
    三、承包方的家庭成员全部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或者全部迁徙并落户外地的。
      
    四、承包方丧失劳动能力,无力继续耕种土地,本人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的。
      
    五、由于国家建设需要,承包方所承包的土地全部被依法征用或者批准占用的。
      
    六、由于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的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全部承包土地严重破坏,承包合同全部无法履行的。
      
    七、承包方在承包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和承包合同的约定,闲置荒芜承包的耕地且己2年以上的,由发包方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所发包的耕地。
      
    八、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死亡,且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承包的,可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法律依据:


      《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