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了土地补偿款怎么分

土地纠纷
2023-01-31 08:43: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土地补偿款在离婚时不可以平分。土地补偿款界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是不公平的,不应当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应归失去土地的一方所有。土地补偿款是对被征地农民因失去耕地的补偿,是失去土地的农民今后的生活保障和主要依靠。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土地补偿款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土地补偿款是一方或者双方婚后所得的,只要双方没有特殊约定,那么土地补助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反之如果土地补偿是一方婚前所得,或者在婚后所得,但是双方约定婚后财产各自所有的,那么土地补助款就是夫妻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征地补偿款如果是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土地的征收,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一方婚前的土地,征地补偿款也会属于一方所有。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法院会按比例分配,会按照偏向照顾子女、老人一方的原则分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