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问一下刑事案件中证人证词不一样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23-01-31 09:2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事案件证人证言这样写:首先,应写明证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等个人的基本信息。其次,应写清楚曾目睹的案件事情的经过并做出情况说明。最后,应写上“以上陈述句句属实,如有虚假之处,本人愿为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以及日期、签名等信息。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六十一条
    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 刑事诉讼法规定,证人需要符合的条件是:知道案件的情况;生理上、精神上没有缺陷;能辨别是非、能正确表达;是当事人以外知道案件情况的人;是自然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
    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第六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 刑事案件中证人是不可以出庭作证旁听的。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证人作证前不得旁听法庭审理,作证时不得以宣读事先准备的书面材料的方式陈述证言。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二条
    证人应当客观陈述其亲身感知的事实,作证时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性语言。
    证人作证前不得旁听法庭审理,作证时不得以宣读事先准备的书面材料的方式陈述证言。

    证人言辞表达有障碍的,可以通过其他表达方式作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