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亲戚犯罪可能要判缓刑,法院发文件到居住地司法局作社会调查。如果不通过会判缓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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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分子如果符合以下条件的,则可以判决缓刑:
1、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2、犯罪情节较轻;
3、有悔罪表现;
4、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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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调查并不意味着就一定会判缓刑。司法局调查是因为法院认为有可能判处缓刑。但有调查不代表一定缓刑。如果经调查认定不宜社区矫正,或者法院之后认定不符合缓刑条件,就不会判处缓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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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下设的社区矫正机构无论是否接受,都不影响法院对犯罪分子是否适用缓刑的判决,所以司法局不接受也能判缓刑。只要该被告人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即可判处缓刑。如果司法局认为宣判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有重大不良影响等意见的,可以上报法院请求法院予以考量,但最终的决定审判权只有法院有权行使。
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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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