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行政诉讼仅判决撤销被告不予受理复议决定并责令其重新作出复议决定书却未确认被告违法,这样的判决原告上诉对自己有利么?

2023-01-31 11:03: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政诉讼中对法院的撤诉裁定还能再次提起诉讼。原告主动撤诉或者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应予受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八十条
    原告或者上诉人在庭审中明确拒绝陈述或者以其他方式拒绝陈述,导致庭审无法进行,经法庭释明法律后果后仍不陈述意见的,视为放弃陈述权利,由其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当事人申请撤诉或者依法可以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当事人有违反法律的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人民法院可以不准许撤诉或者不按撤诉处理。法庭辩论终结后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可以准许,但涉及到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
  • 行政诉讼撤诉后,当事人是不可以就同一事由再次起诉的。如果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六十条
    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

    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
  • 行政诉讼撤诉后可以再起诉,但是当事人不能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来起诉,并且要符合起诉的条件。如果当事人是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向法院起诉的,则人民法院不予立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条
    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

    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
    第六十四条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期限的,适用前款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