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陈律师!一个朋友向我借钱,欠了我好几年。我有16年的借条。现在我不接电话,也不回微信!借条是他亲笔写的名字,也是亲笔签名。这样的借条有法律效力吗

民间借贷
2023-01-31 13:0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条要具有法律效力,则其中应当包括借款人与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借款的具体金额,还款的方式和还款的具体期限等,且签订借条的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该行为应当是其真实意思表示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 借条要具有法律效力,其中应当包括借款人与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借款的具体金额,还款的方式,还款的具体日期等内容,且签订借条的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该行为应当是其真实意思表示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 欠条的诉讼时效一般是3年,但欠条本身一直有效,借贷关系的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债务人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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