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赔偿法律程序?

工伤索赔
2023-01-31 15:48: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赔偿法律程序是:
    1、申请工伤认定,要求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申报工伤的手续;
    2、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经认定为因工受伤后,紧接着的就是要确定伤残程度;
    3、申请工伤待遇赔偿,进行工伤待遇赔偿,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落实,不受侵害。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工伤赔偿的程序:职工所在的单位或者职工一方应当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依法获得工伤认定的决定书;再依法携带相关的诊疗单据等材料,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赔偿;最后依法领取相关的赔偿费用。
    法律依据:
    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工伤赔偿程序是:
    1、职工所在单位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工伤认定部门依据证明材料对职工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
    3、确定等级后,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赔偿项目以及数额;
    4、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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