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名今年毕业的护理专业的学生,现在在体检中心上班刚入职一个星期左右,但是我不想在这里工作了,我需要提前几天和用人单位说呢,之前入职时签了两份基本合同和一份保密协议,需要付违约金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1-31 17:20: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约定:
    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按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只有以上两种情况才可以约定违约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情形有: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约定了服务期限的;
    2、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
    3、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二十三条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 能约定劳动合同违约金的情形有: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
    2、约定保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
    3、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如果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一定年限的服务期。
    如果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二十三条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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