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土地被国家征用了,补偿款多久能下来?

征地补偿
2023-01-31 17:32: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土地征收补偿款诉讼时效是六个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或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诉讼时效范围内提出诉讼请求,超过二十年的土地征收补偿款诉讼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土地征收补偿款是有诉讼时效的。若是直接诉讼的时效是六个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算。若是经过复议之后再起诉的,是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十五日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征用土地变为永久性征地应当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补偿:土地补偿费为被征收前三年平均产值的6-10倍,安置补助费为被征收前三年平均产值的4-6倍,二者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青苗补偿费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