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暑假工在酒店工作,签了合同不想干了走人,会承担赔偿责任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1-31 21:2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除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签完劳动合同直接走人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员工在下列情况下对用人单位负有赔偿责任:
    1、员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带来损失的;
    2、员工违反与用人单位的竞业协议约定的;
    3、员工在服务期内违约解除劳动合同的等。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 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解除条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劳动合同解除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采取不就措施;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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