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生完二胎还要补办准生证吗?

2023-01-31 22:06: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做准生证需要男女双方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之后在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或现居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计生办申请办理即可。但是现在生孩子并不需要办理准生证了,准生证已经取消了。
    法律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第八条
    改革生育服务管理制度。

    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
    改进再婚等情形再生育管理。
    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理手续,全面推行网上办事,进一步简政便民。
    依法依规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
  • 二胎出生后能补办准生证,但是不用补办,因为现在各省市已经逐渐不再办理准生证,依法办理生育登记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夫妻,实行生育登记制度,不再进行生育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第十六条
    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二)结婚证;
    (三)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 生育二胎后,可以补办准生证,但是目前不用补办,因为现在各省市已经逐渐不再办理准生证,依法办理生育登记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夫妻,实行生育登记制度,不再进行生育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第十六条
    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二)结婚证;
    (三)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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