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打架斗殴,算不算轻伤?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1-31 23:4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打架斗殴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有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就算轻伤,例如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
    20.0cm以上等。
    法律依据: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5.
    1.3 轻伤一级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
    20.0cm以上。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
    5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
    24.0cm2以上。
    c)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
    d)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
    e)脑挫(裂)伤;颅内出血;慢性颅内血肿;外伤性硬脑膜下积液。
    f)外伤性脑积水;外伤性颅内动脉瘤;外伤性脑梗死;外伤性颅内低压综合征。
    g)脊髓损伤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碍(轻度)。
    h)脊髓挫裂伤。
    5.
    1.4 轻伤二级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
    8.0cm以上。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
    2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
    10.0cm2以上。
    c)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
    50.0cm2以上。
    d)颅骨骨折。
    e)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f)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 打架斗殴时被打方造成轻伤的,应这样处理是:可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还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给予医疗费、营养费等赔偿。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 打架斗殴如果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有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才算轻伤,例如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
    20.0cm以上等。法律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5.
    1.3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
    20.0cm以上。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
    5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
    24.0cm2以上。c)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d)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e)脑挫(裂)伤;颅内出血;慢性颅内血肿;外伤性硬脑膜下积液。f)外伤性脑积水;外伤性颅内动脉瘤;外伤性脑梗死;外伤性颅内低压综合征。g)脊髓损伤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碍(轻度)。h)脊髓挫裂伤。
    5.
    1.4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
    8.0cm以上。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
    2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
    10.0cm2以上。c)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
    50.0cm2以上。d)颅骨骨折。e)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f)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