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就民事裁判文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是二年;如果是就行政行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是三个月,自复议期限或诉讼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且当事人必须符合既不履行,也不在法定期间内申请复议或起诉的条件。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
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
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