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买卖合同欠债不还起诉后可以撤销吗

债务追讨
2023-02-01 10:26: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需要法院确认。如果债权人认为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等方式损害其到期债权的,需要向法院提起撤销权之诉来维护其债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四十条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五百四十一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在一般情况下是需要经过法院确认的。若债权人认为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等方式损害其到期债权的,需要向法院提起撤销权之诉来维护其债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四十条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五百四十一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 合同撤销权案由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债务人明确表示对已经到期的债权表示放弃行为;债务人无偿地将自己的金钱或者其他财产赠与他人,没有任何对价;撤销债务人低价转让财产纠纷;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法律其他的相关规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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