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以前没有办理独生子女证,现在还能不能办理?

2023-02-01 11:31: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有办独生子女证现在能否补办要依据其子女的年龄以及地区政策而定,在孩子满14-16周岁之前补办独生子女证一般才可以通过审批,如果超过该年龄限制的,可能就不能补办独生子女证了。
    法律依据: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 目前不能办理独生子女证。从国家全面实行两孩政策开始,独生子女证制度就已经取消,已经无法办理独生子女证了,原来已经办理的可以继续享受相关优惠,现在新生独生子女不能办理独生子女证了,但是以前办理了的可以继续使用。
    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第十五条
    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力度。切实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使他们优先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对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在社会保障、集体收益分配、就业创业、新农村建设等方面予以倾斜。
    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实行扶助标准动态调整。
    帮扶存在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妥善解决他们的生活照料、养老保障、大病治疗和精神慰藉等问题。推进计划生育与扶贫开发相结合,继续实施“少生快富”工程。
    对政策调整后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实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等政策。
  • 以前没办独生子女证的已经不能办了。因为我国已经取消办独生子女证了,且我国目前不属于提倡独生的阶段,而属于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的生育阶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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