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诉讼所需材料有:起诉状、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营业执照,户籍证明;肇事方的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单;事故责任认定书;住院病案病历,检查报告单,出院记录,医疗费发票以及用药明细等;法医鉴定书及鉴定费发票;误工证明、收入证明;残疾辅助器具发票,交通费发票等;死亡案件需提供尸检报告,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等。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