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爸工伤跟工地上谈赔偿,不知道怎么谈

工伤索赔
2023-02-01 12:36: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地受伤跟老板谈应当在就医时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县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出具工伤认定结论后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相关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应及时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出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县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发生工伤后老板不愿赔偿的,职工可以以友好协商的态度来进行谈判,可以邀请他人与本人一起进行谈判;谈判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或者劳动仲裁。如果单位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的,相关费用可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支付。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 工伤伤残赔偿的依据:
    1、先进行工伤认定申请,认定为工伤;
    2、做工伤伤残鉴定,确定伤残等级;
    3、整理好所有关于工伤治疗的花费开销等等;
    4、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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