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是这样的以前的单位有一次培训培训之后必须干够几个月之后才可以离职不扣除培训费但是在我离职之前没有人跟我说这件事现在要扣除我的培训费我可以追回来吗我现在04年未满18周岁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2-01 13:24:24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有投入并导致劳动者获得利益。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培训费用,并支付劳动报酬和其它待遇,使劳动者学到了本事。同时,用人单位使劳动者接受培训的目的,在于劳动者回来后为单位提供约定服务期期间的劳动,劳动者服务期未满离职,使用人单位期待落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