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试用期为三个月,工作了一个月他说我不适合这个工作,而且也是签了合同的,请问这种可以要求他赔偿吗?

2019-05-03 00:43: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没有明确,就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到时候可以依照这几条法规,去当地劳动仲裁提起诉讼。
  • 劳动者在发生工伤后,首先应判断是否属于工伤的范围。然后寻求证据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劳动关系证明是是申请工伤认定的前提条件,没有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就无法进行工伤认定,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主要包括劳动合同、工作证、上岗证、工资条等。
    在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下,用人单位是工伤保险待遇的承担者;在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下,一般而言,单位也应承担部分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不知道用人单位的确切名称及地址,就无法确定追索的对象,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发生工伤,劳动者便无法索赔。
  • 合同谈判技巧

      
    1、掌握谈判议程,合理分配各议题的时间

      
    2、注意谈判氛围

      
    3、避实就虚

      
    4、尽量让对方先提意见。

      
    5、谈判中密切注意对方的言语、神情动态。

      
    6、针对对方的立论、依据,尽量利用已方所准备的资料中已有的证据反驳。

      
    7、谈判中不要一开始就将标底和盘端出。

      
    8、适时运用回避手段。

      
    9、要对对方表示友善,使对方熟悉和信任自己。

      
    10、更多地强调双方利益的一致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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