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责条款都有效吗

保险合同
2023-02-01 19:42: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保险合同中约定的免责条款一般都是有效的。除非免责条款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即如果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保险人不负责赔偿,或者被保险机动车所载货物坠落、倒塌、撞击、泄漏造成的损失,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九条
    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中的下列条款无效:
    (一)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
    (二)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
  • 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的效力: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中的下列条款无效:
    (一)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
    (二)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保险法》第十九条
    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中的下列条款无效:
    (一)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
    (二)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
  • 保险合同的免责条款一般是有效的。但存在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或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等情况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
    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第十九条
    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中的下列条款无效:
    (一)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
    (二)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