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刑事案件流程时间是多久

刑事辩护
2023-02-01 21:20: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事案件流程如下:
    1、侦查阶段,对于被拘留的人,一般拘留时间为14日,但最长可长达37日;
    2、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3、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刑事案件开庭时间最快约为3个月,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开始计算。刑事案件需要经过公安调查、检察院审查起诉和法院审理三个阶段,根据各阶段工作期限推算,最快大约在3月内可以开庭,只是这种情况非常罕见。
    刑事案件三个阶段的具体期限如下:公安调查阶段一般不超7个月;检察院审查起诉一般不超3个半月;法院审理阶段一般不超6个月。上述三个阶段期限相加总共为16个月。司法实践中常见的普通刑事案件并不会用完上面的全部时间,大部分案件在6个月左右处理完毕。
    案件相对复杂的,会在一年左右结案。如果出现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经过较严格审批程序,上述所谓的最长期限还可以被延长,只是法律条件较高、审批程序更严格。所以严格来说并没有特别明确的结案时间限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
    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拘留后的十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决定。
    在特殊情况下,决定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期间不计入审查起诉期限。
  • 对于刑事案件所适用的办案程序的时间规定分别为:
    1、侦查机关的侦查阶段:从犯罪嫌疑人逮捕起算侦查期限一般为2个月。
    2、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一个月,可以延长半个月,一般的案件在一个半月的期限内可以审查完毕。
    3、法院的审判阶段:一般二个月,可以延长至六个月。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