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婚姻的一些问题

2023-02-01 21:4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处理婚姻纠纷的基本原则
    1、必须坚持婚姻自由原则;
    2、必须坚持男女平等原则
    3、必须坚持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原则;
    4、必须坚持一夫一妻原则;
    5、必须坚持计划生育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 离婚之前需要搞清楚如下法律问题:
    1、协议离婚的,需要搞清楚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问题,并据此订立离婚协议;
    2、诉讼离婚的,需要搞清楚法院管辖权,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是否充足等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离婚需要明晰以下方面:
    1、协议离婚的,需要搞清楚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问题,并据此订立离婚协议;
    2、诉讼离婚的,需要搞清楚法院管辖权,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是否充足等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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