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公司份额吗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2-01 21:48: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公司份额,先由双方协议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分配。有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其他股东也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对方,成为该公司的股东。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 夫妻共同财产中包含了公司份额的,夫妻可以先采取协议的方式对其进行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分配。有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其他股东也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对方,成为该公司的股东。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 夫妻公司的财产,其分割方式为:
    1、若属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财产,就按照普通财产进行分割。
    2、若是有限责任公司或合伙企业的财产,财产分割时涉及股东或合伙人的变化时,需要经过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二)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三)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购买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削减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结算后的财产进行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