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认定直接起诉法院是不是可以

工伤索赔
2023-02-02 00:50: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职工因工受伤与用人单位所引起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范畴,是不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劳动争议案件都必须先要走仲裁前置程序,对仲裁裁决不服才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工伤法院起诉程序为申请工伤认定、在被工伤认定部门确认工伤后,若伤情严重,需申请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确认伤残等级、护理等级或停工留薪期、用人单位拒绝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后,劳动者需先要申请劳动仲裁,若是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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