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撤销要约在什么情况下才生效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2-02 03:31:3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要约的撤销与撤回的区别分别是:要约的撤销要求是在要约尚未生效(或刚刚生效)时作出,而要约的撤回则要求是在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前作出。法律规定的其他区别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条
    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第四百七十五条
    要约可以撤回。
    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第四百七十七条
    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 要约撤回与撤销的区别是发生的时间不同,要约撤回是在要约尚未生效或刚生效时发生的,而撤销是在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前发生的。效力不同,要约一被撤销后要约就会失效。

    法律依据:
    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五条
    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第四百七十六条
    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第四百七十七条
    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