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却找不到工地也不知道名字怎么办

工伤索赔
2023-02-02 04:21: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纠纷如果不知道厂名,劳动者可以到工商局查询用人单位名称和营业执照。知道用人单位的名称之后,劳动者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可以去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二条
    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 农民工受了工伤,所在单位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然后在事故发生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逾期未申请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提出申请。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 申请人应当向工伤发生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认定工伤决定书的复印件、被鉴定人的病历、诊断证明、检验报告、光片等诊疗资料的复印件;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
    法律依据: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 《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 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 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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