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放弃继承权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遗产继承
2023-02-02 05:5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需要的材料有:
    1、放弃继承人的继承人身份证明、被继承人身份证明,以及双方的关系证明;
    2、继承财产的权属证明;
    3、放弃继承的书面材料;
    4、公证申请书;
    5、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放弃继承权公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有关身份证明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般须复印两份);
    2、有关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3、放弃继承权声明书(须在公证机关公证员面前当场书写并签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办理放弃继承权的公证手续需准备下列材料:
    1、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人身份证明,以及双方的关系证明;
    2、继承财产的权属证明;
    3、放弃继承的书面材料;
    4、公证申请书;
    5、其他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