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四川人,老婆是湖南人(户口还在湖南)。2009年结婚,2013年夫妻感情开始出现裂痕,然后她去外地打工,我在老家。现在我老婆主动与我断绝联系一年多了,目前我不知道她在哪里,也联系不到她。我想起诉离婚,该到哪里的法院去起诉?需要准备些什么材料和证据

2018-08-06 13:32: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起诉离婚前需要注意:
    1、个人财产及物品妥善保管,以防被对方拿走。
    2、尽可能的保存好有效的证件、财产凭证等。这都是在离婚诉讼中需要用到的证据,拿到这些,不至于使自己在离婚诉讼中处于被动的地位。
    3、注意保存或取得与离婚诉讼有关的证据。离婚诉讼不同于其它民事经济案件的诉讼,证据的取得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当事人在日常生活中的收集和积累,这对婚姻关系中的一方就提出了更高的法律自我保护意识的要求。
    因此,建议当事人在证据取得方面,在律师的指导下,尽早着手准备。
    4、条件成熟,立即着手准备起诉的材料,准备好材料以后,就可以启动离婚诉讼程序。
  • 起诉需要提交民事起诉状,还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比如:身份证、结婚证、财产方面的材料(银行存款记录、房产证等)、子女身份信息的材料(户籍、出生证等)。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去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一种是去法院起诉离婚。
    如果就离婚意愿、财产债务、子女抚养等问题有协商不一致的部分,就去法院起诉离婚。法院是否判决离婚要看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比如有没有家庭暴力等法定离婚事由,没有法定离婚事由的话,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法院第一次判决不准予离婚的,在6个月后可以再次起诉离婚。
  • 可以去婚姻登记部门开具婚姻证明。离婚,可以去婚姻登记部门办理,也可以去法院诉讼离婚。起诉离婚应当提供起诉状、原告身份证、被告身份信息、结婚证等材料。第一次起诉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判决不离的可能性较大。
    除非你有证据证明你们夫妻感情却以破裂或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法院判决不离的,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条件下,六个月内不得再次起诉离婚。六个月后可以再次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就很大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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