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屋土地征收决定的程序是什么

征地补偿
2023-02-02 16:58: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流程是:征收集体土地部门首先对作出正式的征收决定通知,并且予以公告,被征地人在公告期内没有异议,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后即开始征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流程是:首先人民政府应当对征收决定是否符合城乡发展规划和经济发展规划做科学论证;其次论证后制定相关的补偿方案进行申请,申请后公布征收决定;最后对决定没有异议,补偿住户且住户搬迁后开始拆迁。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一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 国家土地房屋征收程序:
    1、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2、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发布征地公告;
    3、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4、对征地方案进行风险评估。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一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第十二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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