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把房子委托给了中介,并签署了一年的委托协议。中介把房子的租金给了一个房客,但只给了我一个月的钱。房客说他给了中介六年的钱。我现在可以把房客赶走了吗?我在委托协议中写道,如果我一个月都不能收到租金,我必须解除委托,收回房子

委托代理合同
2023-02-02 17:50: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建议诉讼处理
  • 房子租给中介,中介跑了,房东未收到租金的有权收回房屋。租客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中介跑了租客可以与房东进行协商,重新补交房租,及时报警向中介追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房东以下情况有权终止合同: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公有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的;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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