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羁押的人怎样申请法律援助?

刑事辩护
2023-02-02 19:04: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押人员申请法律援助的手续的办理:应当向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的申请由看守所在24小时内转交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所需提交的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由看守所通知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协助提供。
    法律依据:《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五条
    本条例第十一条所列人员申请法律援助的,应当向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的申请由看守所在24小时内转交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所需提交的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由看守所通知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协助提供。
  • 法律分析:
    被羁押的被告人有权通过法律援助申请来获得援助,但须我国法律对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办理法律援助的程序有着严格的规定,申请人必须遵循法定程序。根据我国相关的规定可知,被羁押的被告人提出法律援助申请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24小时内将其申请转交或者告知法律援助机构,并于3日内通知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其他人员协助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供有关证件、证明等相关材料。
    法律援助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并于7日内作出决定。法律依据:《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
    第七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法律援助申请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24小时内将其申请转交或者告知法律援助机构,并于3日内通知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其他人员协助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供有关证件、证明等相关材料。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无法通知的,应当在转交申请时一并告知法律援助机构。
    第八条法律援助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并于7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决定给予法律援助,并制作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决定不予法律援助,制作不予法律援助决定书。
    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和不予法律援助决定书应当及时发送申请人,并函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法律援助机构可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了解案件办理过程中掌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具有本规定第二条规定情形等情况。
  • 法律援助案件的程序规定为: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服刑人员,劳动教养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申请法律援助的,可以通过办理案件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所在监狱、看守所、劳动教养管理所、强制隔离戒毒所转交申请。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第九条法律依据:《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第九条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第九条
    公民申请代理、刑事辩护法律援助,应当如实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法律援助申请表。
    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由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或者转交申请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二)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申请代理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表;
    (四)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表应当由法律援助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权出具经济困难证明的机关、单位加盖公章。无相关规定的,由申请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加盖公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