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教一下夫妻离婚后女方户口可以迁入男的户口本上吗

2023-02-02 19:24: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女方可以这样处理自己的户口:第一种选择,把户口留在本地,直接去户口登记机关跟男方分户就可以了。第二种选择,把户口迁回原籍,本人可以带着离婚证、本人身份证还有户口本,去当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离婚后户口本变更的方式:一般情况下,当事人或其户主到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办理即可。且需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去办理的,派出所会在户口本上盖上“离异”的章,并且配偶的户口从户口本上注销,加盖“注销”的章。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离婚后户口本需要变更的,一般是到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办理。离婚的时候就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去办理的,派出所会在户口本上盖上“离异”的章,并且配偶的户口从户口本上注销,加盖“注销”的章。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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