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给个体户打工,一天上班十二个小时,有时候是十个小时,没有加班费,没有休息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年前已经上班半个月了,之前口头说不干了要提前一个月给老板说,才行不然第一个月压得1000就不给了,我怕哪天我不干了工资不给发,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讨薪
2023-02-02 19:5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老板一直说没钱,不给发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催促其及时发放;如果被拒绝,则可以去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去申请调解、或者去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干小时工不到一个月老板不给工资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若是用人单位仍拒绝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监察进行投诉。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上约定的工资发放日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且该约定不得违反“按月支付”的原则。若超过时间未发放的,即属于拖欠工资,为违法行为。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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