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前两年,弟弟和他二个哥们偷摩托车,弟弟两哥们被抓,弟弟没事,现在因有人举报,弟弟被抓,现在是刑事拘留,问能取保候审吗?判刑会判多久?有没有办法不判刑?或减刑?

刑事辩护
2019-05-03 08:20:1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关于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这是司法机关办理取保候审的最主要法律依据。上述第一种情形中所谓的“可能判处”某种刑罚,就是指根据司法机关初步查明的涉嫌犯罪事实,承办案件的司法人员所认定的对其可能判处的刑罚,绝不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所触犯的刑法条文某一条款的法定最高刑,更不是指该条文规定的某种罪名的法定最高刑。第二种情形中所谓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是指根据司法机关已经查明的涉嫌犯罪事实,尽管可以认定其所犯罪行比较严重,且根据其对应的刑法条款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是,如果对其适用取保候审也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是关于对涉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执行刑事拘留的规定。如果因涉嫌毒品犯罪而被刑事拘留的,则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刑事拘留的时间一般为十四日之内;如果属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则刑事拘留最长可以37日。《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1)公安机关决定对毒品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缉毒侦查人员应向毒品犯罪嫌疑人、保证人宣布有关法律规定,让其遵守和执行;
    (2)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办案部门应当及时通知毒品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或者暂住地派出所执行;
    (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由毒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县级公安机关执行;
    (4)执行取保候审的派出所应当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10日前,通知决定机关;
    (5)公安机关对毒品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规定的,可以决定没收保证金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并且区别不同情形,责令其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担保人,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变更为监视居住,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6)公安机关对保证人违反规定的查证属实后,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对保证人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对同一犯罪嫌疑人,不得同时责令其提出保证人和交纳保证金。
  • 只要是被司法采取了强制措施,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主要是在刑事拘留之后、逮捕之前办理。
      相关规定: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