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人去孤儿院领养小孩需要的条件:
1.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2.收养人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收养人不曾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收养人至少要年满30周岁;
5.收养人没有子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