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续期没有经过担保人同意,担保人又不知情的情况下,担保人还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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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担保期限过期了,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请求偿还债务,被担保人责任免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务人未在约定或法定的担保期限内向担保人行使担保权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
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
连带责任的,为
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
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三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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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过期的,担保人是否还有责任,要看合同中有没有约定担保的期限。合同中约定了
保证期间的,以约定的保证期间为准,在保证期间内保证人仍需承担保证期间。合同中没有约定了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是主
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
民事责任。
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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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期限过了担保人则没有责任,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
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
合同中对
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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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