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注销土地使用权需要哪些资料?

土地纠纷
2023-02-02 21:40: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注销土地使用权登记需要的材料如下:
    1、注销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土地使用权证书;
    4、政府批文或土地权利终止的有效文件。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依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的,由原土地登记机关注销土地登记。
    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由原土地登记机关注销土地登记。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依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的,由原土地登记机关注销土地登记。
    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由原土地登记机关注销土地登记。
  • 法律分析: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注销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出具书面申请。
    (二)申请人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申请人为单位应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四)原土地证书。
    (五)政府批文或土地权利终止的有效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 法律分析:土地使用权证注销的流程:
    1、填写土地使用证注销申请表。上交原土地使用证。
    2、与村民委员会签订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协议书。
    3、实地勘察。
    4、公示。
    5、核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八条 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