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保险合同丢了,怎么办?

保险合同
2023-02-02 22:0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保险合同丢了,可以向保险人申请调取复印件,并在复印件加盖保险人印章
    由于保险合同中记载了保险金额、保险期间、保险责任、保险金申领的程序、保险费缴纳等重要内容,所以一定要保存好重要单证,避免因丢失保险合同而造成理赔的困难
    根据《民法典》第十三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
    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
    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
    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三条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
    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
    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
    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 保险合同丢了的,当事人应该第一时间联系到保险代理人或者是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的资料库中会有客户保险合同的存档,客户可以先向保险公司提出补发申请,补办后的新保单对保险合同的效力没有任何影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条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一条
    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
  • 保险合同丢了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复印保险人保存的保险合同文本,或者提供保险单或其他的保险凭证来证明当事人之间的保险关系。因为在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需向投标人出具保险单等保险凭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三条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
    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
    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十四条
    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第十五条
    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