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行为:
1、有履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但却以种种理由拖延履行或拒绝履行,常见的现象有有货不交、拖欠货款、转移财产、赖账不还等;
2、由于一些可以克服的客观条件的影响,没有如期实际履行合同,而是拖延履行或干脆不履行;
3、当事人履行的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的要求,履行标的不当。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