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居住证续签必须提供什么资料

移民留学
2023-02-03 00:26: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居住证续签需要的材料是:申办居住证人的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资料;提供居住情况的证明资料;在本地的连续社保证明资料;居住证签注申请表以及原居住证明。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 居住证续签需要的材料如下:申办居住证人的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资料;提供居住情况的证明资料;在本地的连续社保证明资料;居住证签注申请表以及原居住证明。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 居住证续签需要的材料的如下:
    1、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居住证原件;
    3、填写居住证信息登记表格;
    4、提供已经在居住地连续就业或经商半年以上的证明材料、就业登记证明、劳动合同等。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三条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第一款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