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湖南省挪用资金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刑事辩护
2023-02-03 01:25: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公安机关对于涉嫌挪用资金罪的案件,进行刑事立案追诉所应当依据的具体标准为: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第八十五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二)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三)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 刑法中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
    (一)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二)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三)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第八十五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第八十五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第八十五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二)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三)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归个人使用”:
    (一)将本单位资金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
    (二)以个人名义将本单位资金供其他单位使用的;
    (三)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本单位资金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
  • 我国公安机关对于涉嫌挪用公款罪的案件适用的立案标准主要分为了三类,根据此罪在犯罪构成的客观方面进行确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挪用公款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数额在二万元至3万元以上;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超过3个月未还的,数额在卫万元至3万元以上。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