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要写日期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2-03 02:51: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必须写签订日期。合同必备条款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没有写明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仍然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 合同不一定必须要签订日期。如果双方自愿,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签订合同时也可以不写日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姓名、住所;
    2、目标;
    3、数量;
    4、质量;
    5、价格或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办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书面合同必须写签订日期。合同是行为人之间协商一致,达成合意形成的协议。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印时合同成立,因此需要双方当事人写明签订日期,这既是对合同成立时间的认定,也便于后续合同内容的履行。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