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对方不按时支付抚养费应该怎么办

子女抚养
2023-02-03 02:54: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抚养费不按时给的,如果确实是因为经济原因,无法及时给的,应当考虑一下对方的情况予以认同,如果是因为想拖着不给的,则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要求对方及时支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对方不按时支付抚养费的处理方式:当事人作为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一般可以向法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如果法院判决后或者双方是诉讼离婚,法院已经判决对方要求支付抚养费的,则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 离婚对方抚养费不按时给的处理方式:首先可以对其进行催告;催告仍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下达生效判决书后,仍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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