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总公司与我们解除劳动合同,然后让我们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之前与总公司签订的补充协议还生效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2-03 04:51:1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只要具备法定生效要件则是有效的。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依法解除后,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签订劳动合同补充协议的行为,一般是合法的。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可以对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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