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家房地产公司的员工。现在我的项目已经撤回。我所在的地区是天津滨海新区。公司将我调到天津的其他地区。我离开了滨海新区。我离工作很远,但劳动合同中写的工作地点在天津。我不知道如果我不想去,公司是否会赔偿我。公司是否改变了工作条件,你会赔偿我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2-03 05:38:25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如果公司搬迁到别的地方,因员工不去而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一般不能得到赔偿,但能得到补偿。标准为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满半年的按一年计算补偿;不满六个月的,补偿半个月的工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