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一直流标可以重新招标,或者经核准自主选择。招标流标是指投标人不足三家或所有投标都被否决的情形。流标后,招标人可以要求组织重新招标,可以终止
合同另行委托。法律依据:《招标投标法》第十九条
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应当及时向资格预审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
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个的,应当重新招标。
第四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