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租房签了这个合同,现在因工作变动,不想租了,这个能退租吗

房屋租赁
2023-02-03 07:04: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可以。要看当事人与房东合同里是否约定了可以退租事项。如果约定了相关事宜,按租房合同约定办理;如果合同里面没有约定,属于违约行为。可以与房东协商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法律分析: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能退。租房合同保证金实际上起到的是履约担保的作用,如果在房屋租赁过程中,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正当使用租赁物,不存在违约行为或者不存在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可以不退保证金的情况,租房保证金可以退。
    (2)不能退。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在赔偿出租人实际损失前,出租人很可能拒绝退还。或者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房合同保证金已经充抵房租的,也不能退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法律分析:承租人与出租人已经签订了租房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因此不能退,否则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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