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医学问题我做了一个小手术,手指截了一段时间,但是医院还是要做一次,谁来支付这笔费用

医疗事故纠纷
2023-02-03 07:0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手术后给患者造成医疗损害的,如果能够证明是由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过错而导致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若医院不同意赔偿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 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由双方协商缴纳鉴定费;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对鉴定结果不服的,由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人垫付鉴定费。
    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第
    一、二款规定,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
    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鉴定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 持医疗机构书面证明,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但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领取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由工伤职工自行承担。
    国务院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劳动和社会保障
    《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意见》
    劳社部函〔2004〕256号
    七、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是否需要治疗应由治疗工伤职工的协议医疗机构提出意见,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伤保险经办规程》
    人社部发〔2012〕11号
    第四十四条 工伤职工因旧伤复发需要治疗的,填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表4-2),由就诊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提出工伤复发的诊断意见,经业务部门核准后到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就医。
    对旧伤复发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
    湖北省人民政府
    《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鄂府令第375号
    第三十七条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后,不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期间多次发生工伤,按照其在同一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的最高伤残级别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并分别计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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