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食品安全不符合安全标准怎么处罚

消费者维权
2023-02-03 09:16: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同时处以最高十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
    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 行为人犯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应这样处罚:
    1、触犯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一般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2、严重危害他人身体健康或犯罪情节严重的,处3-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犯罪后果特别严重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处罚标准是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